江西上饶公安局涉案乌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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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铅山县公安局涉案乌木转让项目编号:JX****ZC*****项目名称:铅山县公安局涉案乌木转让标的名称:铅山县公安局涉案乌木转让(转让底价:*.******万元)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项目简介:乌木大约**根,起拍价*.**万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饶丰和评字【****】第***号《评估报告》。
*. 标的物属罚没资产,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届时不论品质是否变质或实际数量是否有损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或成交总价,拍卖人、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标的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转让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 标的搬运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搬运完毕,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处置标的,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资格条件:*.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单个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费用承担:由受让方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天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拍卖中心(上饶市信州区万景名苑*单元****)
联系电话:****-******* ***********(龚)***********(谭)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
帐 号:【******************】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
拍卖地点: 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