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关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200号森林半岛3-3号楼1101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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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森林半岛*-*号楼****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与金涛、杨华、王永生、王倩、马海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金涛、杨华、王永生、王倩、马海成的北京中路***号森林半岛*-*号楼****室 房产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经当事人协商,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北京中路***号森林半岛*-*号楼****室 房产证号:房权证金凤区字第**********号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金涛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联系人:高法官 联系电话:***********二O一九年五月十五日(院印)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森林半岛*-*号楼****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