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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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质疑答复林州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质疑答复(CG-****-***号)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条资质条件第*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和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及水电工程安装等内容(营业执照发证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并同时在项目所在地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 综上所述:该要求已违反采购法,恶意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条营业范围要求包含规定的水电工程安装与该投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不符,水电工程安装属于建设施工项目,而本次招标项目是物业服务项目,况且在****年实施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活动。*、该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已被明令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与****年*月**日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公司就上述问题对林州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作出回复! 答:根据潜在投标人****年**月**日提出的“对林州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CG-****-***号)招标文件的质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本项目已暂停,请关注本项目后续公告。 质疑供应商对本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林州市人民法院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