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单位综合楼安全保卫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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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单位综合楼(南区)安全保卫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南区)安全保卫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JCG-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六******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兴业广场*#商业楼五层
中标金额:贰拾叁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南区)安全保卫服务,要求在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南区)门岗共配置*名保安队员,负责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南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每年安全保卫服务费用******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继兰 王华军 杨远传 祝陪晋 吴允柱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吴允柱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楼
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单位综合办公楼(南区)安全保卫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文件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单位综合楼(南区)安全保卫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备案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