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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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QCGZX-********.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谈判日期:****年*月**日二.成交候选人情况: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交口成交报价:******元整三.谈判小组名单: 李朝娟、柳建、张娣采购人名称:霍邱县审计局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四、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若谈判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五、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霍邱县主城区中央景观带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