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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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中标公告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AHJ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是六安市国省干线公路待建路段、拟扩容路段和拟调整路段建设项目, 规划规模为:国道规划总里程约***km(其中一级公路长***km,二级公路长***km),省道规划总里程约***km(其中一级公路长***km,二级公路长***km)。
评审委员会名单:鄢松栓、何家昆、王玉、吴云山、夏效苗、周本旺、张军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楼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写字楼***室
项目负责人:乔 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价格[****]****号文件及相关附件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写字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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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国土空间规划招标文件********(定稿).doc国土空间规划招标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