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装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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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众创空间建设装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变更公告一、公告正文皖西学院众创空间建设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B*********)评定工作于****年**月**日完成,经谈判小组评审并由采购人确认,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如下: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长丰县罗塘乡老办公楼东楼二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元) 成交公告发布后,******于****年**月**日递交书面材料放弃其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研究决定,按照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安******”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现变更如下:成交供应商名称:安******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宝小路与裕丰大道交汇处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捌万贰仟元整(¥*******.**元)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无。特此公告。 皖西学院安徽**********年**月**日附件:成交结果变更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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