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空调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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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裕采G****H***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中标金额:壹仟玖佰捌拾万零柒佰贰拾玖元壹角捌分(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红兵、向楠、许帮田、翟厚松、张兴勇
招标人: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与长集路交叉口碧桂园***栋*单元****室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北路与长集路交叉口碧桂园***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特此公告。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附件:六安青网产业园空调招标清单.xls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