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金安区寿春华府、龙河苑、东望佳园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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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寿春华府、龙河苑、东望佳园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中标公告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
项目编号:YEY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纵二路
中标金额:陆拾陆万叁仟叁佰捌拾圆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拥军、林彬、郑庆芳、陈德兵、王华军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地址:六安市安丰路
联系人:陈德兵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北门外向东**米二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北门外向东**米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招标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代理单位:安徽**********年*月**日附件:第三包调整后的采购清单.doc第三包: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招标文件.doc第三包:金安区龙河苑幼儿园设备购置项目(学生课桌凳、办公家具、功能室器材、图书等)招标文件.doc第三包澄清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