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项目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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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标 发布时间:****-**-** **:**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及同步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标[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州市建******
通过*
广东******
不通过
广东******因投标函附录二和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形式评审不通过。*
******
不通过
******因投标函附录二和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形式评审不通过。*
******
不通过
******因投标函附录二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形式评审不通过。*
广东中科******
不通过
广东中科******因投标函附录二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形式评审不通过。*
广东省建设工程******
通过*
广州******
不通过
广州******因投标函附录二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形式评审不通过。*
广州******
通过*
广州市盛通******
通过**
广东省有色工******
通过**
******
通过**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通过**
广东荣骏******
通过**
******
不通过
******因工程量清单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满足形式评审“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
广州建设工程******
通过**
广东******
不通过
广东******因投标函附录二和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满足形式评审“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公路)***-********(市政道路)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号**楼(建设管理处)附件:
评标报告(十四二检测*标上传)(*).doc*.评标报告(十四二检测*标上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