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水土保持编制方案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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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水土保持编制方案成交结果公告相关招标公告变更记录******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水土保持编制方案采用竞争性蹉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蹉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水土保持编制方案(NNLAZC****-C*-*****-GXST)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二期、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一期、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水土保持编制方案,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蹉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接成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竞争性蹉商文件要求和蹉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cn(南宁政府采购网)
http://***.******.***.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整。
评审地点: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厢镇城南路**号(人社局旧楼*、*楼)五楼***评标厅
专家评委成员名单:李庚、杨寿、谭海
业主代表名单:任素晨
五、成交信息:成交单位名称:广西******
成交单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安吉大道**号安吉丽城C座****号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捌仟伍佰元整(¥***,***.**)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仟元整(¥****.**)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伍仟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号荣和中央公园*号楼**A**、**、**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广西******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