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边坡生态治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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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山铜矿采场北部临湖区域边坡生态治理**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门山铜矿采场北部临湖区域边坡生态治理工程已通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城门山铜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门山铜矿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采场北部临湖区域边坡、采场东北部边坡、采场西部酸性水塘回填区等三个区域进行生态治理。
*.*招标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后期抚育;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或环境)工程、生态类工程或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固体废物污染修复工程)资质证书,并具备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修复、生态恢复或者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类似方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均可);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项目经理(注册环保工程师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留存);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修复、生态恢复或者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类似方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该项目的验收文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均可)。
*.*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南昌市文教路***号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号江铜集团九江招待所。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s://***.******.***/zbxx/zbgg/)及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信息服务平台(http://***.******.***/gzwzbw/)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门山铜矿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门乡联盟村
招标代理机构:江******
地 址:南昌市文教路***号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楼
联 系 人:胡星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