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智能化管理平台合作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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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化管理平台合作项目变更公告****年广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化管理平台合作项目
更正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接采购人要求,本项目(项目编号:GAZFCG****-***号二版)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单价(投标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元/度电的合作服务费,超过限制报价视为废标,保留小数点后面*位数)”更正为“投标单价(投标最高报价不得超过*.***元/度电的合作服务费,超过限制报价视为废标,保留小数点后面*位数)”。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二、功能要求”的(一)基本功能必备的“注: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必须做现场演示。(其中*、*、**三项不需要现场演示)”更正为“注: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必须做现场演示。(其中*、*、*、**四项不需要现场演示)”
*、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的技术评分的“(*电费补贴方案”的“补贴方案:要求投标人在线登录平台账号进入平台现场实景演示。也可提供通过摄像拍照识别车牌号或通过VIN码识别车牌号的补贴方案。”更正为“补贴方案:*、投标人在线登录平台账号进入平台现场实景演示。*、提供通过摄像拍照识别车牌号或通过VIN码识别车牌号的补贴方案。”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作更正。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