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道路提升工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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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田寮社区第三批“两不管”道路提升工程(招标代理)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田寮社区第三批“两不管”道路提升工程(招标代理)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田寮社区第三批“两不管”道路提升工程(招标代理)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为深******。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参与报名,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经综合评定并按照《玉塘办事处采购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选定深******为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 项目成交金额:暂定人民币肆万壹仟圆(¥**,***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提供招投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办理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备案及发布;办理招标控制价公示;办理答疑补遗文件的备案及发布;组织协调开标、评标、定标;办理中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投标资料归档。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市政管理和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田寮大道**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