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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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后店路(恒丽路—朝阳东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
修改、补充通知及答疑澄清(***)
招标项目编号: E*******************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款增加“(**)交通监控工程中“雪亮工程”治安视频监控设备质保五年,五年内若有损坏应无条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招标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招标文件中涉及总经理到位要求条款均删除。
*、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更改为“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二、答疑澄清:
*、问: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不高于合同价款的**%。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的总经理到位要求”请问本项目有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为什么还要求承包人总经理到岗,明显不合理,建议取消该项要求。且通用合同条款也没有对应的条款。
答:已删除,根据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执行。
三、补充通知:
*、投标人应随时留意有关本招标工程活动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的任何疏忽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
*、本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Front)上公布。
*、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以及电子版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地点:福建省******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幢***室)
联系人:小洪、小林 电话:****-*******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