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年储存6万吨煤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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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储存*万吨煤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年储存*万吨煤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年储存*万吨煤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行政审批股) 传 真:****-******* 通讯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安监大楼****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年储存*万吨煤炭项目 建设地点 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板桥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江西******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珠珊镇板桥。地理坐标E***°**′**.***″N**°**′**.***″。建设规模:年储存*万吨煤炭;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废气:运营期煤炭堆于封闭式厂棚内,厂内堆取采用雾炮机降尘,并采取其他有效降尘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