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东周社区6月份围合式小安保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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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东周社区*月份围合式小安保服务的公告关于政府购买东周社区*月份围合式小安保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东周社区*月份围合式小区安保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由于东周社区围合式小区安保服务正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辖区社会治安总体状况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满意度高,我工作站拟继续将围合式小区安保服务临时外包*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征集到的供应商对我辖区域内提供**小时全天后安全秩序维护服务包括岗亭值班或路面巡逻等。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东周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柑山区*号东周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 黄洪樟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