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华秀地坪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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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常平镇翠珠路与常东路交接处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李湖创业路**号***号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重庆大******项目概况:东******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李湖创业路**号***号。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水性涂料***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水污染: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大气污染: 项目搅拌、研磨、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并配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合理布局,并采取适当隔声、消声等防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设备运营时关闭门窗,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原料包装桶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项目废活性炭交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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