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庄墓镇张圩村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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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墓镇张圩村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庄墓镇张圩村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 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一、项目情况:*.项目编号:ZM********.项目名称:庄墓镇张圩村安置点项目设计招标 *.项目内容:安置点地形测绘、房屋布局、绿化、倒排等*.抽签时间:****年*月**日**时**分*.抽签地点:庄墓镇司法所二楼*.企业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或建设专业三级以上(含)设计资质*.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二、发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见图纸。√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三、发包价格: *.* 万元。四、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五、工期要求: ** 日历天六、质量要求:合格。七、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履约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中标单位须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项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负责项目对接、现场踏勘、设计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整合、设计沟通等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如中标人为外地(合肥以外)企业,设计人员须常驻合肥或长丰。*、履约要求:详见合同。八、根据《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 号) 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不能出场代理人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年检有效,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招标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九、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十、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招标人单位网站和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十二、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十三、联系人及电话:杨道武 ************十四、其它*.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招标人单位网站和县公管局网站(***.******.***.cn/********.html)上发布。(单位名称):庄墓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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