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潘集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秦圩村后沿路项目施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潘集区****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秦圩村后沿路项目施工潘集区****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秦圩村后沿路项目施工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潘集区****年第二批财政扶贫项目秦圩村后沿路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PDL*******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凤河中路*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於路军、谢春、张化龙、崔慧萍、陈乃前 招标人名称: 淮南市芦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芦集镇 联系人:於路军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智昊****** 地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徽华庭*号楼**层项目负责人: 魏丹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公告期限:****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 特此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年 *月** 日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