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438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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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邀请公告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现对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施工******、广州******、******三家单位参加摇珠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
二、发包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号
四、项目概况及承包内容:本工程为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施工内容是:对黄埔区公安分局港湾路***号大院篮球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由区领导专款**万元中支出。
六、公告发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年*月**日 (上午: **:**—**:** 下午:*:**—*:**)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萝岗奥园广场H*栋***室
七、摇珠时间、地点:
*. 摇珠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萝岗奥园广场H*栋***室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硅PU材料需符合GB*****-****国家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有效期内)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发包人按邀请公告要求先确定摇珠单位。
(二)发包人随机摇取*家承包候选人。
十、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和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工                                                
异议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