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10日作出的辐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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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市环保局对*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号
邮编:******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核技术利用项目攀环核〔****〕*号 .pdf****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