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关于2019年2月22日拟对拟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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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电话:****-*******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煤气制备系统淘汰升级项目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工业园区************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约***m*。项目拆除原有*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在其原址旁的空地内新建*台二段式煤气发生炉,以及配套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设计煤气生产能力为****万Nm*/a,******现有氧化球团生产使用,不对外供气。(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无组织粉尘通过产尘点封闭,洒水控尘,厂房沉降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煤气发生炉烘炉、点炉废气和事故热备外排废气,通过经点火装置点燃高空排放;焦油池挥发非甲烷总烃量经自然通风、大气稀释扩散进行控制;沉淀池恶臭通过全封闭半地下式设置,绿化吸附,喷洒生物抑制剂,大气稀释扩散控制。(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洗气塔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部分进入竖炉燃烧室燃烧,剩余部分循环利用,不外排;软水制******厂区球团矿造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成品球团冷却。(三)固废治理措施:项目除尘灰及原料筛分煤粉经分别收集后,煤粉定期返回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送至球团配料工序作原料;焦油经焦油池收集后,定期由油罐车转运至巩义市******作为生产原料;煤气发生炉炉渣定期出售给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生产原料;沉淀池污泥定期打捞脱水后,掺入块煤作为煤气发生炉原料;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机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四)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控制。*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技改项目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工业园区攀************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约***m*。项目拆除*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将保留的*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改造为二段式煤气发生炉,并新建煤气净化设备、自动加煤系统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煤气生产能力为*****万Nm*/a,******现有氧化球团生产使用,不对外供气。(一)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产尘点封闭,洒水控尘,厂房沉降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煤气发生炉烘炉、点炉废气和事故热备外排废气,通过经点火装置点燃高空排放;沉淀池恶臭通过加设盖板,绿化吸附,喷洒生物抑制剂,大气稀释扩散控制。(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煤气净化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少部分进入竖炉燃烧室燃烧,剩余部分循环利用,不外排;软水制******厂区球团矿造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成品球团冷却。(三)固废治理措施:项目除尘灰及原料筛分煤粉经分别收集后,煤粉定期返回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送至球团配料工序作原料;焦油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巩义市******处置;煤气发生炉炉渣定期出售给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生产原料;沉淀池污泥定期打捞脱水后,掺入块煤作为煤气发生炉原料;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机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四)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加设减震装置、泵采用下沉式安装等措施控制。*龙洞石灰石矿建设 攀枝花市西区龙塘社 ******四川省******项目主要包括矿山、加工厂和办公生活区三部分。矿山:矿区面积*.****km*,主要设置*个露天采场,购置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潜孔钻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不设置炸药、雷管库,不设置排土场,设置*个废石堆场,用于暂存剥离废石。加工厂:在矿山东南面**m处租用攀枝花市仁和区水泥厂*****m*闲置空地进行建设,新建*个加工厂,主要设置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购置颚式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办公生活区:在矿山东南面***m处租用攀枝花市仁和区水泥厂已有办公生活区(租用面积****m*)。项目加工厂年加工石灰岩**万t(来自本项目矿区采场),产品为青石、碎石和细砂石。(一)大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喷干雾、厂房纵深沉降等措施后,颗粒物及氟化物可得到有效控制。过定期对路面洒水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遮掩工作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可控制在较低水平。(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采区外雨水经采区上游截洪沟引至东侧冲沟内;采区内非扰动面雨水利用矿区山体坡度,自流进入自然冲沟;采区扰动面雨水经临时雨水收集沟进入临时雨水收集池,澄清后用于项目区控尘洒水;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三)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开采前期不能立即用于覆土绿化的剥离表土,部分送至表土临时堆场堆放,作为项目后期绿化覆土;部分外售至瑞丰水泥厂作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矿山剥离废石暂外售至攀枝花******作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四)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控制。(五)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发放团体调查表、发放个人调查表、网络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示等形式。被调查公众团体和个人均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