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关于2018年4月28日-2018年6月5日作出的拟建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市环保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地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煤改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攀环审批[****]**号.***.******.***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攀环审批[****]**号.***.******.***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攀环审批[****]**号.***.******.***/a五氧化二钒项目攀环审批[****]**号.***.******.***盐边县红格镇干沟采石场技改扩能项目攀环审批[****]**号.***.******.***建设年产**万吨高碳石墨生产线项目攀环审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