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农业农村局海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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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项目(原*标段涉及镇未确权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项目(原*标段涉及镇未确权部分)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对原“海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项目”*标段(****年由******中标)涉及镇未确权部分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工作,预算面积*****.*亩,完成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主要包括宣传培训、资料收集、调查摸底、影像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图斑勾绘、实地测绘核实、公示审核、签印确认,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地籍图、各种公示图报表的制作、打印及技术支持等。进行数据录入、数据整理、归档建库,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年*月,我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作为“海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项目”*标段承包单位(企业)。 按照****年以前土地确权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土地确权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通过核准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给予承包户的承包地登记颁证,所以我局于****年招标土地确权技术服务面积是按****年各镇上报的土地家庭承包面积(全县家庭承包面积******亩,其中*标段******亩)设定的。截至****年**月**日,******根据合同已完成海丰县可塘镇、赤坑镇、大湖镇、公平镇、平东镇、黄羌镇、黄羌林场共*个镇(场)确权实测面积******.**亩,超过合同面积***.**亩。但是省市按国土二调面积下达我县的土地确权任务是******.**亩(其中*标段涉及镇、场******.*亩),经确权和实地调查,*标段涉及的镇还有*****.*亩土地未确权,涉及**个村。 由于该项目实施周期很短,为了按时全面完成确权任务,******熟悉原项目情况,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能够按要求协调好各方面工作,便于工作衔接,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成本,避免数据重叠或缺失。由于项目工作量大,资料繁多,须保证与相关部门有效的进行衔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数据的保密性。为加快项目实施,保证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任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东路**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姓名:戴建群,工作单位:******,职称:工程师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专家*姓名:王剑虹,工作单位:******,职称:高级工程师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专家*姓名:黎造,工作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鉴于本项目为原*标段的补充,项目完成时间需要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工作量大,资料繁多,须保证与相关部门有效的进行衔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数据的保密性。原中标单位“******”熟悉原项目情况,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便于工作衔接,避免数据重叠或缺失,以确保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肖先生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詹林丰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楼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农林路**号联系人:詹林丰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海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城镇海银路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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