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智能办案区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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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智慧智能办案区建设招标公告根据沙市区采购办*******号备案表要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智慧智能办案区建设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智慧智能办案区建设三、招标清单及内容: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安装和调试,并将建设的智慧智能办案区建设平台与荆州市公安局法制监管平台和湖北公安警综平台对接完成双方平台互联互通。四、项目预算:***万元五、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号*栋***室)报名。(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 *.报名表(在招标文件附件**下载);*.营业执照(三证未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除外。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号*栋***室)。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政府采购网十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联系人:周华兵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何继雄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