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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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公告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 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根据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要求,吉林******受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委托对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 三、采购人名称: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四、项目内容:单板滑雪竞技比赛器材(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年*月*日公开招标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供应商报名,于****年*月**日重新招标后,递交响应文件******。现采购人急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申请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乐群路段**号之****首层 八、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综合阅读及审议了原公开招标期间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原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规定,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依据代理机构提供材料******做出应标响应,因此公开招标失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设置无关。 论证意见二:依据采购需求、条件及两次招标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只有“ ******”唯一一家供应商对此项目做出应标响应。理论上我们认为此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三项之情形,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 九、论证专家: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时立群吉林市昌邑区艺术实验小学*曲平吉化第二小学校*李海涛吉林松花江中学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年 *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十一、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监督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督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十二、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号 联 系 人:韩双启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吉林******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泊逸台小区*号楼**号网点 联 系 人:吕微微 办公电话: ****-********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松江中路**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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