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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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受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就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询价采购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灵财询价采购【****】***号;灵公资采【****】***号;三、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四、询价信息:*、询价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询价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询价小组:王成博、张民华、李锐五、成交候选人信息: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价:******.**
元(人民币)第二成交候选人:兰考******成交价:******.**
元(人民币)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价:******.**
元(人民币)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招
标 人: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层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门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