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呼玛县水产管理站_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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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水产管理站_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受 呼玛县水产管理站 的委托,对呼玛县水产管理站_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呼玛县水产管理站_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 二、项目编号:ZZ*****HW********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元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五、交货时间: 第一包: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五)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年**月起至谈判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 (七)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到******一楼(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呼玛县)上发布。有意向供应商请关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玛县水产管理站 地 址:呼玛县卫疆街与长虹路交叉口西**米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邮 政 编 码:****** 项目负责人:毛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