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北楼及铺楼房屋五年租赁权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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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豫轮大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楼)、北楼(*-*楼)及铺楼(餐饮*-*楼)房屋五年租赁权成交公告
受委托,焦作市公共******(******)拟对焦作市山阳区站前路东,豫轮大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楼)、北楼(*-*楼)及铺楼(餐饮*-*楼)房屋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转让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产权[****]-***号
*、标的名称:豫轮大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楼)、北楼(*-*楼)及铺楼(餐饮*-*楼)房屋五年租赁权
*、转让底价:**万元/年
*、标的基本信息:豫轮大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楼)****平方米及北楼(*-*楼)****平方米及铺楼(餐饮*-*楼)***平方米房屋,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站前路东,租赁期*年,总租赁面积****平方米;客房主楼东西两侧停车场以及门岗用房不在租赁范围内,但可供承租方免费使用;本租赁物以现状交付使用,目前房屋现状为正常经营,楼内水、电、电梯、取暖、卫生排水设施可正常使用;房产证号:南楼房产证号为字第*****号、北楼房产证号为字第*****号、铺楼房产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无。
*、核准或备案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交易条件
*、公告开始及截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自动延期;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承租方支付完交易费用后需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交接,出租方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年缴纳,每年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能按约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的,承租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出租方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除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水电押金*万元整,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押金**万元整,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可无息退还承租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交易过程中的增值税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暖气费、天然气费、宽带费、电梯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使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工商、税务、环保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私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出租房屋内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物品允许承租方无偿使用,出租房屋内相关配套设施及物品(具体详见移交清单)所有权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理;(*)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在签订《豫轮大酒店客房部南楼西段(*-*楼)、北楼(*-*楼)及铺楼(餐饮*-*楼)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客房主楼东西两侧停车场以及门岗用房由承租方改造、管理、使用、维护,承租方需免费向出租方提供四个停车位;(*)租赁期前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天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赁期限内。该装修期不得因任何事由而发生延长或变更。(**)房屋租赁期使用用途要求:可经营住宿、餐饮、教育、培训、养老产业,禁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经公开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选择以拍卖的方式转让;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协议转让;公告期结束,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一个周期。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受让资格
(*)须为中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和支付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承租方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约行为;
(*))本次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核方式:交易机构登记审核
*、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贷款的资信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需提供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意向承租方请携带上述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于公告期截止日**时(北京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书面受让申请并进行登记审核。受理登记时间:上午*:**-**:**,下午*:**-*:**,受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四、保证金设定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截止日**时前交纳**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承租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公告的价格进行交易。
*、保证金金额:***,***.**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缴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审核合格后缴纳
*、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
意向承租方交付保证金时,请准确预留身份识别信息,交付保证金过程中发生的转账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期间不向缴纳方计付利息。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
五、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
*、注册地(住所):焦作市站前路东
*、法定代表人:郭长金
*、注册资本:玖佰万圆整
*、企业类型:******(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
*、内部决策情况: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六、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焦作市公共******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焦作市公共******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焦作市公共******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焦作市公共******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焦作市公共******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七、转让方联系方式
*、出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小强
*、联系地址:焦作市站前路东
八、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焦作市公共******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