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电梯项目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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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烈山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加装电梯项目补遗(第*次)关于烈山区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加装电梯项目的澄清函
各投标供应商:
现就“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烈山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加装电梯项目”(项目编号:HBCG-H*****)作如下澄清:
*、烈山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加装电梯项目采购电梯,询价函供应商资格中,原供应商资格第二条“须具有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以上资质许可证”修改为“须具有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资质许可证”。
*、本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中的一部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特此澄清。
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