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火田镇上片垃圾中转站修改补充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火田镇上片垃圾中转站修改补充通知火田镇上片垃圾中转站修改补充通知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页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第*.*根据云政综[****]**号文《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云霄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修改为:*.*福建省外的建筑企业已按闽建筑[****]**号文规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注: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补充通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通知修改后的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云霄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