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加固工程重新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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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线漳州云霄大桥上部构造加固工程重新招标公示 国道***线漳州云霄大桥上部构造加固工程重新招标公示 国道***线漳州云霄大桥上部构造加固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上午*:**时在云霄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且在调查核实期间,连续接到第二次、第三次举报和证据,同时在****年**月**日收到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放弃函。****年**月**日云霄县发展与改革局、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云霄分局、******在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增加*规定:“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其赔偿金额为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排序在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之差额;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云霄分局招标代理机构:**********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