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边坡更新警示牌信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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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办辖区**处危险边坡更新警示牌信息服务项目 关于政府购买 凤凰街道办辖区**处危险边坡更新警示牌信息服务项目 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凤凰街道办辖区**处危险边坡更新警示牌信息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有*******参加项目投标:深圳市******、******、零零壹图文广告(深圳)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家参加项目投标的单位均符合资质和相关业务经验年限要求,经采购小组*人综合评选,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深圳市******报价最低,选择该项目的服务单位为深圳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 项目成交金额: 壹万捌仟壹佰捌拾肆元整(*.****万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业主要求完成街道办辖区**处危险边坡更新警示牌信息服务项目。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凤凰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