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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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CHFN****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濉溪路*号富荣大厦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每年贰拾贰万伍仟元整(?:******元/年)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江诚、胡丽华、袁功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巢湖市银屏路与健康东路交口联系人: 袁主任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地址: 巢湖市东塘路**号项目负责人:汪国平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贰仟柒佰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东塘路**号,联系人:汪国平,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龚礼,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 安徽**********年*月**日附件:招标文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业绩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业绩.docx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招标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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