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 荆州区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及监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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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区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及监管信息公示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要求,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应当停放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停放地点。经区政府批准我区在李埠镇天鹅村四组运河口海事趸船处设立了船舶集中监管点,由荆州区河道采砂管理专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监管。现将我区涉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及监管信息公式如下: 监管地点:荆州区李埠镇天鹅村四组运河口海事趸船处所在江河:长江坐 标:E***°*′**″ N**°**′*″; E***°*′**″ N**°**′*″; E***°*′**″ N**°**′*″; E***°*′**″ N**°**′*″;责任单位: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 责 任 人:刘林松职 务: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 话:*********** 监管单位: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 责 任 人:蔡荆州 职 务:荆州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