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年产30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年产**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浚环监表(****)**号 关于******年产**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FHE**)报送的由******编制的******年产**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在浚县政府网站公示期已满。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浚县小河镇伯僚村西(S***省道南侧),占地面积**亩,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主要设备:破碎机、振动筛、输送机、铲车等。主要原料:建筑废弃物、废矿石。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选—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万吨机制砂、石粉和**万吨砂石骨料。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料、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家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机制砂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打捞,经压滤机压滤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生产过程全封闭,原料堆放在封闭车间;厂区定期洒水,厂区路面硬化,门口设置冲洗台,车间安装喷淋装置,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五、落实环评提出的其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按照环境应急突发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急响应管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八、本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