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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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崂自资告字[****]*号)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崂自资告字[****]*号) 青崂自资告字[****]*号 ****-*-**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批准,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C****#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崂山区株洲路以南、软件园三号路以西、新利路以东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备注: *、据发改部门批复,该宗地工业用地部分产业类型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鼓励类第**条信息产业要求的“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等。*、根据规划部门批复意见,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M*/B),地块主导功能(一类工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应不低于**%,兼容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功能应不高于**%。因兼容的商业服务业设施比例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准前无法确定,该宗地暂按一类工业用地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须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依法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个月内,同意对该宗土地兼容的商业服务业设施部分进行评估并补缴土地出让款差价,调整土地使用年期,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仅退还竞得人土地出让款本金。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cn/PortalQDManage/)中的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