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关于对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年产10亿响鞭炮生产线拟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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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年产**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年产**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公示日期:****年*月**日起(*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年产**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县羊角塘镇堆上村*组 建设单位 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祁阳县梅华烟花炮竹厂年产**亿响鞭炮生产线建设项目建于****年,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堆上村。项目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约****m*,有一条鞭炮生产线,主要从事爆竹类(C级)生产及销售,年产鞭炮**亿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生产区、仓库和各种辅助用房等工房建设,以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和菜地浇灌;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地面冲洗,无外排,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很小。但是评价要求对有药车间沉淀池定期清渣,全厂雨污分流,总沉淀池上面加盖以防雨水汇入,有药车间沉淀池的含火药废渣必须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点销毁,销毁方案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较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 (*)声环境影响:通过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山林阻隔消吸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含火药类废物定点销毁处理,销毁后的残渣送当地垃圾填埋场作安全填埋处置,化工原材料的废包装物由化工原材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纸类和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