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法院关于勃利县新起街11委86-25房屋及其所属土地的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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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人民法院关于勃利县新起街**委**-**房屋及其所属土地的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顺延)在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勃利县新起街**委**-**、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及其所属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本院淘宝网主页https://***.******.***/****/** 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简介(部分摘自司法鉴定意见书):标的物房屋位于勃利县新起街**委**-**,房权证号:黑房权证勃房字第********号,砖木结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外立面为红砖墙面,进户门为普通铁皮包木门。室内为地砖,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普通吊顶;木门、木窗,红瓦屋顶。”评估价:*****.**元。伍万捌仟伍佰零肆元整。起拍价:*****.**元。伍万伍仟伍佰伍拾伍元整。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上述起拍价不含后续产生的税费和额外产生的其他各种费用,不含本标的物的一切陈欠费用!)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分钟。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均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及其他相关组织、单位、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本文下方有各项标的物明细,请仔细阅读。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瑕疵情况:评估方暂未提供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及时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登记报备。参与本次拍卖之前,应确保在淘宝网有已注册的可用账户,并按照淘宝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会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会解冻。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被依法中止、暂缓、撤回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退费为淘宝系统流程)。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五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直接缴纳至勃利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勃利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勃利县支行,账号:*******************)*、缴纳本院网拍系统中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由系统自动转账至法院账户)。注:以上两种缴纳方式均需要在合适的位置标注出此款项为(****)黑****执***号案件款。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费用如税费等。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在本院发起拍卖流程前,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需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注: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联系人:毕法官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勃利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勃利县新起街**委**-**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