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庆环规〔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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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年度水污染防治庆环规〔****〕*号 庆环规〔****〕*号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大庆市****年度水污染防治 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中、省直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及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黑水防办〔****〕*号)有关要求,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有关单位应于每季度最后**个工作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 联 系 人: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管理科 李伟玮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大庆市****年度水污染防治 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号)、《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号)和《大庆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号),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阶段性目标,根据《黑龙江省****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黑水防办〔****〕*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列入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松花江肇源断面继续保持Ⅲ类水质。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力争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年,国家考核范围内用水总量控制在**.**亿立方米(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局、商务局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按照各行政区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组织开展全市地下水压采工作,以控制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为重点,进一步遏制全市地下水过量开采的势头。推进超采区综合治理,禁止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到****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农委、商务局、物价局参与)。 *.提高用水效率 各级政府要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将用水效率指标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城管委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县级及以上公共机构****年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建设局、规划局参与);对使用超过**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换老、旧、落后的计量设施,促进节水,到****年,控制在**%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委、发改委、工信委、建设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城管委负责)。 发展农业节水。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年,新增*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市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面积达到**万亩,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参与)。 (二)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源头控制。推进焦化、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和农药*大行业清洁化改造生产改造,严控“十小”行业反弹(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参与)。 继续实施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年新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的肇源大广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委、商务局、建设局参与)。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快速发展的城镇化需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年计划开(复)工污水处理项目*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处理管网*.**公里(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参与)。 推进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或不能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西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大同区污水处理厂、肇源县污水处理厂、肇州县污水处理厂、林甸县污水处理厂、杜尔伯特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采油五厂、七厂、八厂地区、采油六厂、喇嘛甸地区、月亮泡周边地区生活污水并网等项目(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和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参与)。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城镇建设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市城管委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农委参与)。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制定涉及粪污收集、堆肥、发酵、还田等方面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资源化利用大检查,以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年出栏生猪****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检查,严肃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全面落实禁养政策,守住环保底线。到****年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以上(市畜牧局、环保局、农委负责)。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设立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示范区,开展植保一体化服务示范,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实施化肥、农药减施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和精准施肥。****年,全市绿色防控措施处置率达到**%,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力争全市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万亩(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年年底前,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完成农田灌溉综合治理和退减水任务(市农委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委、国土局参与)。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规模化发展。****年,全市部级水产健康示范场区达到**个,水产健康养殖面积达到**万公顷(市畜牧局负责)。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个,其中龙凤区*个,让胡路区*个,大同区*个,肇州县*个,肇源县*个,林甸县*个,杜尔伯特县*个。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推进杜尔伯特县、林甸县垃圾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建设局、畜牧局、卫计委参与)。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市财政局牵头,市建设局、畜牧局、卫计委参与)。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年起,组织建立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建设规划(大庆海事局牵头,市工信委、交通局参与)。 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工程。完成“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建设内容的**%以上(市交通局牵头,市工信委、环保局、城管委和大庆海事局参与)。 (三)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环境准入 实施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初步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研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城管委、水务局参与)。 *.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工业重大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积极培育、研发和推广具有减量用水技术、替代用水技术、高效循环用水技术、工业废水再生回用技术、废水零排放技术等工业先进节水工艺、技术,以及水处理循环利用、监测装置等先进节水装备,推进相关技术、工艺、设备列入《黑龙江省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荐目录》(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水务局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再生水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自****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参与)。 (四)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自****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卫计委等参与)。 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专项检查工作。制定并实施《大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年全市*个市级和*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增加水质预警监测。继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和水质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挂牌督办(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国土局、建设局参与)。 加快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支持县城及重点镇、城关镇以上水厂新建、改造升级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年全市开(复)工供水项目*项,新增供水能力*万吨/日(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参与)。 *.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继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督促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进行封井回填。加大地下水水源地的监测力度,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水务局、商务局参与)。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推进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整治。治理率达**%,治理情况应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已治理完成的三永湖、万宝湖要巩固保持治理成果。开展****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市城管委牵头,市环保局、农委、水务局等参与)。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年年底前完成《大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交通局参与)。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组织实施“亮剑****”渔政执法系列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捕捞行为,抓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市畜牧局负责)。 三、制度措施 (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务局、卫计委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市环保局负责)。 (二)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推进河长制和湖长制 制定《大庆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开展“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核发排污许可证 ****年底前完成钢铁、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煤炭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等*类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市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推动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参与)。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按照《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黑水防办〔****〕*号)的要求,开展市级年度自查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上述规定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填报相关附表,及时建立重点工作管理台账,按季度向市环保局报送牵头和参与工作完成情况,市环保局汇总全市工作完成情况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文件报送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责任编辑:sh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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