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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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庆环联发【****】*号 关于印发《大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的通...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庆市财政局
大庆市水务局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庆环联发〔****〕*号
关于印发《大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高新区环保、发改、财政、水务、城管、建设部门:
为加快推进落实《****年黑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城管委、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大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
附件*:《****年黑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庆市财政局 大庆市水务局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大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推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的批复》(国函〔****〕**号)精神,确保按照《****年黑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完成相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水环境安全、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国环境保护部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和全省第九次环保大会要求和部署,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战略,努力恢复水体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年底,我市*个“十一五”流域规划增补项目全部建成;*个“十二五”流域规划项目要全部完成前期工作,“十二五”流域规划项目开工率达到**%、完成率达到**%,跨市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安肇新河古恰闸口水质有所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我市流域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到****年年底,******大豆高浓度废水处理工程、林甸伊利新建日处理****吨污水处理站项目、杜尔伯特蒙古******造纸废液碱回收项目要建成投产,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肇源县新城区污水处理泵站和管网配套工程必须开工建设,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天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完成。肇州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肇州县丰乐镇污水处理工程、肇州县兴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林甸县四季青镇污水处理工程、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必须在**月中旬前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底前完成以上项目前期手续。
(二)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水环境安全。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特别是对涉重金属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提倡工业园区建立统一污水处理设施。要进一步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筑,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餐饮、旅游等违规项目,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的,应在道路两旁设置标识和事故导流槽,降低事故风险。大同区八井子乡等**个新划分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在****年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制定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和保护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隔离防护设施。
(三)加快项目建设,完善我市环境基础设施。林甸县污水处理厂和肇州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加快调试,确保在****年年底前投产运行,并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正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负荷全面达到《方案》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出台项目推进方案,细化考核指标任务,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区(管委会)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落实建设资金,督促工程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节点及责任人和联络员,经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月**日前报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备案(市环保局邮箱:******,市发改委邮箱:******)。
(二)明确部门分工。按照《方案》规定,对我市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分工。市环保局负责流域规划重点项目整体推进情况的总调度及沟通、协调工作。市发改委和各县区(管委会)发改部门负责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完成流域规划重点项目相关推进工作。项目所在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市水务局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推进工作。市城管委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监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市建设局和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市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委、水务局、建设局等部门对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的未完成项目每月检查一次,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摸清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每次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项目所在地政府,同时报市领导。对于在**月底前仍不能达到进度要求或无法保证年内按时完成任务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县区主要领导。对完不成流域规划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将实施“区域限批”。
责任编辑:sh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