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代化镇纳傍村村级利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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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化镇纳傍村村级利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代化镇纳傍村村级利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中科******受******的委托,对代化镇纳傍村村级利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公开发包)(竞价法)进行招标, 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日起*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CSGGJY-GC**-**********
标段(包)名称:代化镇纳傍村村级利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施工)(公开发包)(竞价法)
招标代理:中科******
招标人:******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顺县分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元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
投诉机构:长顺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