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石围社区举办“贴心服务群众,打造温情社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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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围社区举办“贴心服务群众,打造温情社区”晚会关于政府购买石围社区举办“贴心服务群众,打造温情社区”晚会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石围社区举办“贴心服务群众,打造温情社区”晚会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能按社区要求维护现场秩序; *.活动物资充足、配有优质的音响设备和分辨度高的电子播放屏; *.供应商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配合社区整理好资料和图片。 *.按社区要求合理安排好晚会流程,保证晚会圆满结束。 项目预算金额:*****元 (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水库路**号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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