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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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适应办案业务需要,我单位对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进行采购,约需要资金**.*万元,项目资金性质为财政预算资金。现需对以上项目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详见附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财政评审值:**.*万元; *.采购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②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标准、规范。 *.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项目供货期限和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满足的货物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论证意见:见附件。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西街****号联系人:陆金芳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济宁任城李营鑫声玉城A座一单元*层联系人:张彬国联系方式:****-*******附件:『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pdf』发布人:陆金芳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相关信息*、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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