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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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C****(NH**)XZ*****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项目内容:消防水罐车(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技术人员等);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_月**_日至****_年**月**日(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支付后凭银行收款回执或转账凭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
收 款 人: ******
开 户 银 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
账 号:*****************
款 项 来 源:消防水罐车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投标人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采购文件“提示*: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注:当日上午**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备注: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原件或样品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一、在本项目开标评审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年**_月**_日至****_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专职消防队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_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四期***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pdf
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