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留置专区保安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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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专区保安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留置专区保安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上海市保安服务企业等级评定证书叁级及其以上;*.*具有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留置专区保安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承担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各派出所留置专区特殊看管保安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内项目招标要求的为准。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招标按照一年预算报价。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供应商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续签合同。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的招标供应商在上传资料成功且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接受报名验证并领取公开招标纸质文件,逾期不再办理。(*)现场报名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人将核验各潜在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将确认其网上报名成功,现场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每包,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 *、开标地点: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投标人需自带无线*G或*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丁香路***号 地址:浦东新区金藏路***号*幢***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陆智宏 联系人:朱爱莲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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