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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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火化殡仪馆遗物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受龙泉市火化殡仪馆的委托,就其遗物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龙政采F****-**G*
二. 项目名称:龙泉市火化殡仪馆遗物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遗物焚烧炉及尾气处理设备*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辅助设施:含挖土、烟道对接、水泥地坪、配电房至尾气处理设备的电缆线、缆管开挖、敷设、老焚烧炉拆除、渣土运输等)*项*钢结构房*间六. 投标人的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止。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发售地址:
*.*报名地点: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号(原富岭交警中队);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基本情况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
*.*发售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号(原富岭交警中队)。
提示: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标书售价(元): ***.**元(售后不退)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九.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三.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龙泉市火化殡仪馆
联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龙泉市原牛门水库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项目负责人:管廷飞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号(原富岭交警中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号
采购人: 龙泉市火化殡仪馆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