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第三方平台建设太和县农产品馆以及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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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台建设太和县农产品馆以及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第三方平台建设太和县农产品馆以及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 **月 ** 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太******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太和县城关椿樱村委会陈于南巷*号***室
成交金额: ******.**元
服务期: *年
主要成交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立专业团队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太和农产品馆,同时对其进行运营(主要包括产品对接、平台入驻、网站搭建、产品推广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 叶继国 刘影 马莉
采购人:太和县商务粮食局
地 址: 太和县镜湖中路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联******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号大院自编*号*-*层
项目负责人:陆工 电话:***********
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号、【****】***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华联******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号大院自编*号*-*层,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商务粮食局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