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已于****年*月**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采购工作已结束,根据专家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最终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AKXY-XY****-***
三、采购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汉滨区大桥北路**号
联系方式:李杰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八号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次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内容有以下八项:*)、高速扫描仪;*)、自动卷宗装订机; *)、便携式计算机;*)、彩色一体机;*)、打印复印一体机;*)、诉讼服务中心综合查询系统;*)、落地式公告查询终端;*)、会议一体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项目表为准)。切实提高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万元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捌仟元整)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号自贸产业园*号楼*层*-*-****室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小兵、余江南、汪晓东、周廷虎、付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标准下收取*****元。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 **** 年 * 月 **日附件: 招标文件.doc